“医疗废物(含废液)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院内需求论证报名公告(第二次)

2025-08-13 16:12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含废液)收集、转运、处置服务

二、资质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有法人资格,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需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需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的供应商。

三、技术参数和要求:

1、乙方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及时安排转运车辆及人员到甲方暂时贮存点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确保甲方医疗废物不堆积.

2、乙方负责将接收到的医疗废物转运到焚烧处置中心,严格按照环境、卫生、消毒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置,保证安全运输、无害化处置。

3、医疗废物周转桶每次使用后,乙方应对医疗废物周转箱进行清洗、消毒再提供给甲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根据院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4、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提供便利,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无偿使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的周转容器。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7、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而对工人及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项目转让、分租、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9、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医疗废物不按规范标准处置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含废液处理,不超过两吨)收集、转运、处置服务处置费用不超过3元/床,床位数按照张计算。

四、服务期限:

乐群、东城院区服务时间:2026年11月1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漓东院区服务时间:2026年05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下午15:00分止,逾期报名无效。

六、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02050   报名邮箱:gyzbcg[at]163[dot]com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后勤管理部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报名表模板(请用word版发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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