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8-29 11:25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学校人事处工作通知,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职工(不得申报的情形以学校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的为准)。
二、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校实验技术系列的高、中、初级职称。
三、评审条件
具体职称评审条件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所在工作部门岗位确定。
(二)申报学科属于校内评审范围的,一律要求参加学校自主评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通过其他途径申报评审取得的职称,学校不予聘用。
(三)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申报前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ps://ptce.gx12333.net)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考试任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条件。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度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2026年及以后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应取得本系列下一级职称并满足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要求。
(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文件执行,须于9月5日前联系学校职改办,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5年9月14日前完成个人申报
1.个人准备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2025年职称评审报名表》(见附件)、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1篇(用于相似性检测)、申报材料清单等评审相关材料。
2.申报人需要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的,须于9月5日前将代表性成果材料、《代表性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报送到学校职改办。
3.填写申报系统。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my.gxrczc.com)进行网上申报,提交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分公司审核(分公司选择“桂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具体流程及操作方式说明,可查阅系统登录界面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说明(个人版)》,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才档案职称通”了解个人填报要点详解。(注:2025年9月20日职称申报系统对个人关闭,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二)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推荐报送:单位审核、答辩、审议、公示及推荐。
六、评审费用
(一)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代表性成果送审费及论文代表作相似性检测费由个人自理,根据相关收费规定另行通知。
(二)收费方式
申报人通过微信扫码方式自行缴费至学校账号。
(三)收费时间
职称评审费、论文代表作相似性检测费需在学校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后再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代表性成果送审费需在2025年8月30日前缴纳。
七、其他事项
科研课题、科研论文、科技成果、专利成果转化、平台实验室、主流媒体理论文章、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
1.附件下载.zip
2.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群二维码详见院内OA公告或企业微信私聊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桂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