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22 08:30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关于支持“桂林人才飞地”建设的试行办法》(市委人才办〔2023〕3 号)精神,拟开展“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计划评选“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含离岸创新类和双招双引类)5-10 个。

二、申报主体和对象

  “桂林人才飞地”的申报主体为桂林市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高新区(含托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托管区域)、高铁(桂林)广西园(含托管区域)内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对人才工作和技术研发重视,有完善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对打造“人才飞地”平台工作有明确的方向、思路清晰,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向;或在桂林行政区外,有丰富的人才、项目资源,有意愿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且有较强的资源对接实力的市场主体(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商会或其他工商界机构等),均可申报。

三、申报原则和类别

  “桂林人才飞地”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对桂林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质量。

  “桂林人才飞地”建设载体一般分为两类:

  第一类:离岸创新。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独立建设或与先进发达城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利用当地丰富的人才、信息资源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革新,推动形成“研发在飞地、生产在桂林,创新在飞地、转化在桂林”的离岸创新模式。一般挂牌为“桂林人才飞地xx创新中心”。

  第二类:双招双引。紧扣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双招双引”特点,依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或科技创新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或工商界机构等,对接和引进先进发达城市的人才及人才项目、智力及产业项目落地桂林,实现“才、智、商、资”一体化招引。一般挂牌为“桂林人才飞地xx双招双引中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下述材料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1.《“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附件1或2)一式3份,同时报送Word 文档;

  2.《“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3份,同时报送Excel 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以“名字+桂林市人才飞地”命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邮箱gyfyrcb[at]126[dot]com 。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773-2813777。

 

附件下载:1、《“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离岸创新类)》

       2、《“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书(双招双引类)》

       3、《“桂林市人才飞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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