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评委会专家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09-13 16:48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桂卫职办〔2023〕30号、桂人社规〔2021〕11号和桂职办〔2021〕5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动态管理工作,同时为保证我院职工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切身权益得到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专家推荐入库
(一)推荐对象
我院符合评委会专家入库的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
1.第二层次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取得卫生系列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满2年以上;
(4)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6)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参加;
(7)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再推荐。
2.第一层次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在满足第二层次评审专家入库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如“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或自治区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自治区“八桂学者”称号获得者等或相当于上述荣誉称号的人员);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
(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入库程序。
1.2021年已申报第二层次评审专家的,如已符合第一层次评审专家申报条件,可继续申报第一层次评审专家。
2.申请入库专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my.gxrczc.com/Logi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填写内容的“学科门类”和“卫生分支专业”应与《自治区高级职称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卫生系列)》(附件1)一致,经审核推荐,报送上级职改部门核准备案。具体详见高级评委库组建或调整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3.如申请入库专家对入库操作流程不熟悉或不知晓的,可到人力资源部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填报,联系人:梁老师(15296000053)、杨老师(0773-2813777)。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请入库专家最迟于2023年9月24日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1 自治区高级职称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卫生系列).docx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