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7-12 17:02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职改办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职称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职称认定的范围
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注意:1.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2.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3.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二)职称认定的条件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6.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可以认定副高级职称。
(三)认定职称起算时间
1.博士后从出站之日算起,其中海外博士后从回国工作之日算起,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后2年内办理完毕。
2.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从与认定时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之日算起。
3.其他从认定之日算起。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网址:https://www.gxrczc.com/)进行申报,请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提交材料。
(二)个人注册账户(网址:https://www.gxrczc.com/),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交材料;
(三)填写《职称认定报名表》(附件1);
(四)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附件2),双面打印A3,贴好小2寸照片,交一式两份,——表中有范例;
(五)附件材料各1份((按顺序):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者提供)、教务处认证的任课证明材料(申报教师系列者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硕士学位者需提供)、劳动合同书(规格A4纸);
(六)申报认定教师系列职称的必须要有任课经历,提供任课程名称及课时数;
(七)申报认定研究系列职称的必须写清楚是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八)各类证件只需复印正文页面,无需封底、封面等其它次页;
(九)所有附件材料包夹在定职表中间。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方式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及附件材料由个人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第一间办公室)。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8月4日。请同时把《重新确认职称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k777@126.com。
四、系统填报相关流程
1.登录系统(未注册的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2.选择申报职称→3.选择职称认定→4.选择我要申报→5.选择对应职称级别→6.选择单位(桂林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完善个人信息→8.填写基本资料→9.上传相关材料→10.最后提交报送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
(二)工作年限超过认定条件规定的年限,不符合认定条件;
(三)来院工作必须满一年(博士及博士以上学历除外);
(四)申请认定人员的档案需已调入单位。
六、海外博士后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在学校(研究机构)出具的工作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二)所在学校(研究机构)导师评价信函(信函中包括博士后承担的项目,发表的代表作论文等业绩成果);
(三)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四)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其他相关支撑证明。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重新确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杨老师、梁老师,外线2813777、内线3123。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