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21 20:56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2〕11号)和《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申报人须于2019年7月21日(含)之后引进至我院,被引进前,应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含驻桂林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本土人才离开桂林一年后返回的,可视为引进人才,具备申报资格。或2019年7月21日(含)之后达到《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第二十五条所述“丹桂育才奖”认定条件的人才。
(三)为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避免将人才“帽子”简单、直接与人才贡献挂钩,本次认定申报不再将《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作为人才认定的直接依据,而是将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以及在关键岗位、重要职位上为桂林市发展作出的贡献业绩进行综合考量,通过分类评价获得认定。
(四)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附件2)第八条规定,依托我院进行认定申报者可参照《桂林市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中第一至第三类人才标准进行申报,不可参照第四至第六类人才标准进行申报。
(五)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顶尖人才年龄视具体情况可适度放宽。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申报人登陆“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lrc.org.cn:9001)”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发起认定申报。
(二)线上认定申报发起后,线下填写《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4),填写时请仔细阅读表格所附“注意事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2〕11号)(附件1)第三项“认定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纸质版材料。
(四)申请表及认定申报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递交时持原件进行核验。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773-2813777。
附件:1.市委人才办〔2022〕 11号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市办发〔2019〕19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