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院职工参加2021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2021-10-26 11:17宣传科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75号)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医院全体职工(含技术合同工、普通合同工、本院规培职工)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重点学习考试内容
在2019-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及要求
1.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各2分。判断题和多项选择题各10题,每题各2分。
2.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3.合格证打印。学习考试人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并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五、学习考试操作:
参考人员信息已全部录入考试系统,用户名为“个人中文姓名+出生年月” (如李四,1975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李四19750101),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六、有关事项:
提高法律素质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院职工要按时参加完成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考试成绩登入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档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有问题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这次考试的,请报医院法治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法治办联系,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18174150279(外线),3364(内线)。
附件1: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doc
附件2: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docx
附院法治办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