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09-18 00: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98号),现开展我院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以下简称“二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完成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学编)且已聘用在本单位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申报,以下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 2020年10月1日前已发文退休的;
2. 所在单位设置了二级岗位,但二级岗位没有空缺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 推荐对象没有通过往年资格审查或专家评议,且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资格没有变化的;
5. 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职务)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人社发〔2016〕44号)(附件2)和《关于2019年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5号)规定的条件(附件3)。
(三)时间计算要求
1.聘任年限计算时间。申报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执行正高职务工资之月起算,截止到2020年12月;
2.奖项成果计算时间。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推荐表,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至人力资源部。
2.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经集体研究产生拟聘人选,推荐报送主管部门,办理岗位认定。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填报材料包括:
1.《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表》(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中的申报竞聘条件,只需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容,并注明符合的具体条款。
2.《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
3.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个人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登记表或工资表等证明材料;
5.《桂林医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七份。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等级登记表或工资表(可到人事处开具))要求按《桂林医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的顺序放置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纸质版按附件6的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连同所在单位审核结果和推荐意见报送。
(二)报送时间要求
上述材料请于2020年9月23日(周三)下午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劳资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777[at]126[dot]com。联系电话:2813777(外线),3582(内线)。
四、我院目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空缺数6个。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请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附件下载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98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人社发[2016]44号)
3、 《关于2019年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5号)
4、 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汇总表
5、 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表
6、 桂林医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