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6-08 00:00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3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职改办将调整2020年全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库成员,现就做好第一层次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在职人员,取得与所入选评审专家库级别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以上,且高级评审专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应不少于15年。

(四)入库专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2.自治区二级教授。

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第一层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一)第一层次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每个高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应有10%以上的第一层次专家,由自治区职改办统一从第一层次专家库抽取,由各高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负责通知参加评审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须尽可能把本地、本行业和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入库。第一层次专家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情况,将作为推荐专家本人及其单位各类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称号、人才项目评审及人才项目资金分配、专家考核等重要参考依据。

三、个人申报报送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中的学科门类及从事专业认真填写:1.《自治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库推荐名册》(附件2)、2.《自治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推荐表》(附件3)并于2020611日(本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余符合入库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交到人力资源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44128054[at]qq[dot]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梁老师,内线3123,外线2813777

 

附件下载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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