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宣传科清廉科室建设承诺
2024-02-19 16:16宣传科
按照清廉医院、清廉科室建设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实现“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的清廉医院建设目标,结合宣传科实际,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强化思想认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健委、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建设清廉广西、清廉医院的工作部署,加强廉洁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自律意识、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积极为患者和其他科室服务,做到言行一致、履职尽责。
二、坚持廉洁从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将清廉思想贯穿宣传工作全过程,不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商业提成,不收受企业回扣,不参与欺诈骗保,不泄露患者隐私,不破坏就医公平,招标采购公平公正,做到廉洁从业、务实勤干,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树立阳光、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提高工作效能。真心实意为患者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服务好临床医技科室,配合其他职能科室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四、诚恳接受监督。宣传科全体工作人员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虚心接受全院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宣传科以上承诺,请全院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