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3-04-14 17:00纪委监察室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日前,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锦州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强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6月20日晚,张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张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8月26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张强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事后,张强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醉酒驾驶被查处问题,后被任用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9月,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2022年12月,张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处分。

2.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服务科原科长陆鹏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7月16日19时许,陆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陆鹏属醉酒驾驶机动车。8月25日,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陆鹏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2年10月,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2022年12月,陆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由七级领导管理岗降为八级管理岗。

3.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科科长侯继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7月1日晚,侯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侯继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2023年3月,侯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镇市沟帮子街道丁家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丁广成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7月3日19时许,丁广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丁广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2022年11月,丁广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凌海市翠岩镇前田村村委会原委员张建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2月25日14时许,张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张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张建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4月,张建被开除党籍。

6.义县头台镇人民政府企业办科员张跃东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3月1日晚,张跃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张跃东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2023年2月,张跃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7.凌河区信访投诉举报接待中心原职员史帅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1月3日20时许,史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鉴定,史帅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2月,史帅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2年7月,史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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