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丨无心者公 无我者明
2024-10-25 09:45纪委监察室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出自清代学者金缨的《格言联璧·处事类》。意思是,没有成见的人,对人对事公正;没有私心的人,做人做事清正廉明。面对是非,不抱个人成见,才能看清大局、掌握全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断;面对利益,不抱私心杂念,才能气定神闲、沉稳健行,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
无心者公,是“去私存公”的处世态度。自古以来,公私分明就是贤士大夫所推崇的人格修养和为官道德。“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为政的根本在于公正,公正的前提在于“无心”,在于“去私”,先把自己心中的主观成见排除,不让私见偏见损害自己的心性,不以个人好恶去评判人和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全面、辩证地看待问题,不至于出现“以邪损正、以私害公”的情况。
无我者明,是“去贪存廉”的价值取舍。廉洁是立身之本、公正之基、从政之要。从“不持利以伤廉,可谓不失行”到“廉耻,士君子之大节”,从“为政者以正为本,以廉为先”到“吏治之道,惟清廉为重”,这些箴言名句,无不表达出古代圣贤对清廉之风的深刻感悟和不懈追求。功废于贪,行成于廉。利益当前,一个人一旦有了私心杂念,就容易失去定力,做不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从而导致在私欲的驱使下将自己一步步推向深渊。
正如古人所讲:“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知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因此,必须内心“无我”,坚守道义而忘却私利,只做实事而忘却浮名,做到不动贪念、不起贪心、不行贪举。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是一种境界情怀。为政者坦荡做人、清白做事,存公心而“无心”、为大我而“无我”,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与认同,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戴。“四有书记”谷文昌一心为民,被群众尊称为“谷公”。“为民书记”郑培民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他爱好集邮,却一生隐藏其所好,只为了“不给别人一点送礼的由头,不让自己有半点腐败的念头”……在公与私、对与错、贪与廉这些原则性问题上,一批批优秀共产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了光辉典范。
“公廉约己,明达政事。”坦荡“无心”,方能秉持公心、坚守初心;清白“无我”,方能升华自我、成就大我。党员干部当谨记“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的谆谆告诫,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澄明心境,自觉分清公与私的界限,抵住名与利的诱惑,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真正做到处事以公、守身以正、用权以廉、谋政以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实绩。